以110多万字告终,不能说写的尽如人意,好在从未断更,支撑我从上架后几乎是以一万多的字数更新到结局的,是最可爱的读者们,你们在评论区评论,在章节末留言,在扣扣群和微信群里抒发己见,不论褒奖还是贬义,或是催更和愤骂,都成为我的动力和自省。也要感谢我家编辑小京,一本书的诞生,离不开编辑的默默付出。 总的来说,这是坑宝写的第一本第一人称百万婚恋文,也是坑宝到目前为止写的最满意的一本书。 在写下正文大结局,也就是故人归故里那一章节的那天,我终于松了一口气,趁着初冬暖阳高照,我在南门口吃了一碗桂林卤粉后,从杜甫江阁出发沿江走上大桥,去了橘子洲头走一走,右手边的河对岸是岳麓山和大学城,那是我的设定中女主曾黎曾经就读过的学校,当时有名的堕落街已经拆除,如今岳麓山上的银杏黄了,枫...
关于你这么渣,我选忠犬弟弟不香吗?(病娇偏执,斯文败类(反)心机腹黑年下忠心狼狗(男主)白切黑女主)顾思叶嫁给了海市最完美的男人,所有人都羡慕嫉妒她。可只有她知道,萧天择对她毫无感情,只将她当成生育机器。最终,她不甘屈辱,逃离了他的魔掌。可是当她真的离开后,萧天择却又疯魔一般,全世界寻她。不成想,她早已另有良配。他癫狂的将她抵在墙上,赤红着眼你只能是我的,即便是死。萧总,请别这样,我早就不爱你了。顾思叶冷漠的推开他,...
再次苏醒的灵魂,被改变命运的命运之子。他起初以为他是照亮这世界的光,是温暖这世界的太阳。后来他发现,这世界人们自身的光芒已经足以温暖自己。所以他决定带着这世界的人们,拿起魂导枪,干掉那虚伪的神。说的那么好听,这其实是一个外来的挂逼,拯救另一个本地服务器允许开挂,却被伪服务器管理员控制的挂逼的故事。...
顾子书带着薅来的金手指重生了。好消息她又活了坏消息被埋土里了,死不死就是时间问题了。最终靠着系统和好心人,出土成功。结果刚醒就发现原主死的冤枉。被继姐推下水,继父一家子联合起来偷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,亲生母亲打着为她好的言论让她忍!这她能忍?该戴银手镯的戴银手镯,该唱铁窗泪的也安排上。至于她,当然是发家致富把学上...
苏羽意外穿越高武世界。高考来临,他觉醒万物图鉴系统!开局收集校花同桌图鉴获得sss异能,成为战术天才。从此,当拍照就可以获得异能他让世人知道什么叫做满身sss异能。当万族对人族第一军师进行斩首行动,接近才知道原来武力最强与智力最强竟是同一人!...
关于万里追狼白龙,它不是龙,也不是马,它是一条白色的狗,是60年代华北地区某村的一条狗王。在那个狼灾泛滥的时代,白龙在主人福哥的照料下,历经坎坷,从一条小狗崽成长为一条勇猛的狗王,并和村里的狗一起担负起守卫村庄的责任。由此与村庄周围的狼群结仇,几番恶战,斗智斗勇。。。...
林风穿越到了一个诡异的世界,成了凌虚观的一名小道士。但这世界原本的规则早已破碎,破碎的仙道流落到各种生物手中,滋生出无数邪仙异教。林风在机缘巧合下,被疯子师父血肉附体,还换上了一颗恶鬼的心脏,变成一个半人半鬼的怪物。红月,血雨,尸林倒挂,白蜡油翻滚中人祭,万人朝拜的黄金树,连绵不断的尸垛,不死癫狂的难民,佛世净土中...